欧盟灯具使用新规则点评 |
出于节省能源的考虑,2009年9月1日,欧盟27国将开始实施由欧盟委员会于2009年3月18日通过的强制使用节能灯的相关规则。该规则的具体内容为:为节省能源和减少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欧盟27国将分阶段淘汰目前被普遍使用的传统白炽灯灯泡。 对于普通白炽灯泡和卤素灯泡(C级改进型的卤素灯泡除外)的禁售规定是:从2009年9月1日起,在欧盟市场上禁止销售100瓦以上的此类灯泡;从2010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75瓦以上的此类灯泡;从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60瓦以上的此类灯泡;从2012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所有40瓦和25瓦以上的此类灯泡,即从此禁止销售全部此类灯泡。 欧洲消费者协会对此项决定表示欢迎。该协会负责人戈扬斯表示,该规定将使欧盟各成员国的消费者从中受益。同时,节能灯的使用有助于能源的节约,而目前85%家庭所使用的照明灯泡用电量过大。但禁止传统灯泡进入市场也对部分消费者的特殊需求带来不便,如患有光敏感性疾病的消费者就需要使用传统白炽灯。建议欧盟委员会应确保此类消费者的特殊群体在新技术满足其特殊需求之前可以方便地获得传统白炽灯。 据欧盟委员会的估算,在欧盟全面推行使用节能灯泡后,2009年9月1日~2020年年底,欧盟27国可以累计节约用电800亿千瓦时,相当于比利时一年的用电量或2300万个欧盟家庭一年的用电量。到2020年,欧盟27国将由此减少3200万吨/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节能灯泡不仅比传统灯泡节约大约80%的耗电量,同时,节能灯泡的寿命是传统灯泡的8~15倍。使用节能灯泡,每个家庭可节约166欧元/年的电费。即使扣除节能灯泡价格较高的因素,每个家庭仍可节省60欧元/年。另外,每个节能灯泡内只含1~5毫克的汞,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便于废旧节能灯的回收和循环利用。 |